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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为毕业生就业建绿色通道
  新华网辽宁频道 ( 2006-05-17 11:40:52)  稿件来源:辽宁日报 

    为有效配置毕业生资源,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鞍山市各级人事部门积极为毕业生就业搭建“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并专门出台了《2006年鞍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其中规定,到海城、台安、岫岩满族自治县就业的毕业生,可直接到当地人事部门办理报到、落户、就业等相关手续;毕业生办理就业等相关手续实行全程无偿服务,在毕业生报到高峰期间实行无假日服务。

    同时,各级人事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毕业生供需见面活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广泛收集人才需求信息及毕业生资源信息,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将信息及时准确地提供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于未就业的毕业生,各级人事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还免收两年人事代理费;对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毕业生,在未就业前免收人事代理费。

    此外,鞍山市人事部门还完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培训服务机制和就业前岗位见习服务机制。对有意自主创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可到市、县(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登记,对登记的毕业生要免费进行自主创业前指导、培训和服务;对有意参加就业见习的未就业毕业生应及时到市、县(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登记,对登记的毕业生免费组织开展见习和就业培训,见习期一般不超过1年。他们还建立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和毕业生生源信息登记制度、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助制度、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制度。定期做好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对未就业的毕业生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并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主动给予帮助,根据其所学专业,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各用人单位应积极接收,促进特困家庭毕业生全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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