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省文明委第十七次全体会议暨2006-2007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表彰会在辽宁会馆召开。会议命名表彰了全省2006-2007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总结交流了精神文明创建经验,对今年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省委副书记、省文明委主任骆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焦利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专、省政协副主席胡晓华出席会议。
骆琳对过去一年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表示祝贺。他说,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北京奥运会的举办之年,同时又是我省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实现新跨越的关键之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战线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的形势,进一步明确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扎实做好今年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骆琳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要加强领导,锐意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努力开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更加坚强的思想保证和良好文化环境。
会上,许卫国宣读了《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全省2006-2007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决定,命名辽阳市为省级文明城市;命名沈阳市铁西区等7个城区为省级文明城区标兵;命名沈阳市沈河区等16个城区为文明城区;命名沈阳市于洪区等10个县(市、区)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标兵县(市、区);命名沈阳市东陵区等17个县(市、区)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县(市、区);命名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等21个机关为文明机关标兵;命名辽宁省邮政公司等68个单位为文明单位标兵;命名辽宁省实验中学等12所中小学校为文明学校标兵;命名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3个企业为文明企业标兵;命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为文明医院标兵;命名辽中县城郊乡等7个乡镇为文明乡镇标兵;命名沈阳市东陵区东陵街道大甸子村等15个村为文明村标兵;命名辽宁省民政厅机关等266个机关为文明机关;命名辽宁省交通征稽局等634个单位为文明单位;命名辽宁省公安机关巡警110等21个行业为文明行业;命名沈阳市实验学校等73所中小学校为文明学校;命名大连理工大学等7所高等院校为文明高校;命名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65个企业为文明企业;命名沈阳市沈洲医院等19所医院为文明医院;命名新民市前当堡镇等30个乡镇为文明乡镇;命名沈阳市沈北新区尹家乡曙光村等97个村为文明村。省领导向获奖的各类文明单位颁发了奖牌。
辽阳市作为省级文明城市、调兵山市作为创建文明村镇工作标兵市、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作为文明单位标兵,会上分别介绍了他们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经验。
省文明委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各市文明办主任和部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记者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