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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沈阳外埠退休人员补认养老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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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7月27日 08:25:15 来源: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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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员范围:居住在外埠的沈阳企业退休人员
本报讯(记者 丁宁)沈阳市居住在外埠的退休人员,如果错过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还有一次机会。7月26日,记者从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到8月20日,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将再次对这部分人群进行资格认证。
据了解,沈阳市居住在外埠的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每年进行一次,认证时间为第二季度,今年在6月份已经结束。目前,认证人员占总数的82%,还有1416名居住在外埠的退休人员没有认证或邮寄的认证材料不符合要求。按照要求,如果没有及时提供认证材料,其养老金将暂停发放。为此,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提醒还没认证的居住在外埠的退休人员,在8月20日前邮寄认证材料。
联系电话:024-22521299;024-22521311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9号退休管理处
邮编:1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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