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法院系统选调法官及法官助理的公告
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沈阳市委组织部和沈阳市人事局同意,沈阳市法院决定面向社会选调法官及法官助理33名。具体员额和条件如下:
1、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岗位10名:年龄4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从事审判工作8年以上的法官。
2、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岗位10名: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有公务员身份,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沈阳市和平区、皇姑区人民法院法官岗位各5名: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审判工作5年以上的法官。
4、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岗位3名: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从事审判(或检察)工作5年以上的法官(或检察官)。
符合上述条件的辽宁省法院系统以外的人员请于6月6日-6月10日在沈阳人事网(网址为:http://www.syrsw.gov.cn)上报名。详情请登录沈阳人事网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网址为:http://syzy.chinacourt.org)查询。各媒体刊登的公告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刊登的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24-22763401 024-22763384
联系人:邢家新 刘宏峰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