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在线>>法规文件

辽宁省为规范使用“电子眼”着手立法
www.LN.XINHUANET.com   2007年04月25日 08:57:23  来源:辽宁日报
     我省为规范使用“电子眼”立法

    4月24日,记者从《辽宁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上获悉,由于“电子眼”的广泛使用会引发公民的隐私权、商业秘密的保护等问题,我省已着手从法律上对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加以规范。

    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是指利用视频监控技术,对省内涉及公共安全的区域和场所,进行图像采集、传输、存储、显示和管理的综合图像信息处理系统。目前,国内外不少城市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设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以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

    2005年底,我省开展视频监控建设,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一张以“电子眼”为主要手段的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现代化治安监控网络。开展监控系统建设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在161个金融商业区、211个案件高发区、792个重点交通路口和195个城市出入口新建视频监控点位8781个,利用监控系统直接破获治安、刑事案件2164起,认定处理交通事故243起,有力地促进了平安城市的创建。

    目前,我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建设还存在自成体系、不能实现资源共享、缺乏有效的管理等诸多问题,制约了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在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作用的充分发挥。通过地方立法,规范和推动该系统的建设与发展,对于保护我省重点单位、要害部门安全,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制止和精确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安全感都有积极意义。

(吴世勇)



  精彩图片:新闻图片  缤纷车市  沈阳老照片 大连风情  更多..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图片新闻
精彩导读
家长网上举报 “贿师”潜规则出水
辽三起非法集资案惊曝投资陷阱
沈储户被枪杀凸现运钞员岗位培训弊病
刚运行两天 网游防沉迷系统遭破解
沈银行“排长队”五大原因在“捣鬼”
沈开枪保安妻愿向死者妻下跪道歉
30岁辽宁体育馆爆破拆除(组图)
身价半亿 沈阳最牛迎亲车队(组图)
沈阳储户被押钞员枪杀事件背后根源
沈阳查处“上门输液”引争议
本网新闻摄影被法国《图片》评为最佳
押钞员枪杀储户续 公安局长:案件性质是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