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不见不散》维权 孙楠索赔6万元
|
 |
 |
| www.LN.XINHUANET.com
2008年07月04日 09:47:55 来源:北京青年报
|
|
歌星孙楠近日将北京、河北、吉林等地的三家音像公司和音像出版社告上东城法院,指控对方擅自出版、制作、发行他演唱的《不见不散》等歌曲,孙楠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
孙楠起诉称,他在去年发现北京一家音像有限公司销售由河北某公司和吉林某音像出版社出版、复制、发行的彩封和盘芯均标为《热恋时最想听的100首歌》和《倾听男人心》两种MP3光盘,其间收录了孙楠演唱的歌曲《不见不散》和《缘分的天空》。
东城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
①
|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 ②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 ③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