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司机不用计价器 您可不付打车费
|
 |
 |
| www.LN.XINHUANET.com
2008年07月02日 10:42:18 来源:辽沈晚报
|
如果出租车司机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者不如实给付车费发票,乘客有权拒付车费。
昨日,沈阳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支队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0起违法违规案件,其中有6件是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
从今年5月1日起,沈阳市开展交通运输市场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共查扣非法客运黑车198辆。
在出租车违章案件中,不打计价器的出租车司机都被处以每人2000元罚款,吊扣《准驾证》三个月,违规车辆所属出租车公司被通报。
沈阳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罗秀颀提醒乘客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遇到不打计价器、不如实给付发票的情况,可以拒付车费。他建议乘客要尽量索要发票,记住司机的服务卡号、车外观、司机特征以及打车的准确地点,以便投诉时能提供准确的线索。投诉电话:31306611。
记者范欣
|
①
|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 ②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 ③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