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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31  

  大连一名16岁的中学生因为课堂失笑引来老师责问,继而被老师叫到讲台前用木板打。这位中学生一怒之下将老师推下讲台,这一举动招致老师更大的不满。近年来我国各地类似的师生纠纷频频发生,专家认为,“教师打学生,学生反抗”看似偶然,实则暴露出了我国目前教育的共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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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辽宁频道 监制:陈孟阳 文字:赵华 摄影:蔡拥军  编辑/制作:陈黎明 李全 审发:焦点网谈栏目组
 
  教师课堂打学生 学生愤而将老师推下讲台  

 

 

 

 


放学后回家的孩子
为了孩子的明天--应该成为所有学校的口号

  6月11日上午,大连某中学初三四班化学课上,一学生不小心将雨伞打开,看到这一情景的李同学和同桌笑起来。正在上课的化学老师问:“你们笑什么?”李同学回答说:“高兴笑就笑。”导致全班同学哄堂大笑。化学老师很生气,将李同学叫到讲台前,操起一个30多厘米长、5厘米宽、1厘米厚的木板向李同学左上臂打过去,还说:“我打你看你还笑不笑!”李同学苦笑了一下。当化学老师又抡起木板打第二下、第三下时,李同学一怒之下抓住老师的双手,将老师推下讲台,老师手里的木板掉到地上。

  李同学说,课后,在班主任老师的说服下,他曾主动去找化学老师道歉但老师没接受,找校长去说明情况也挨了批评。6月17日下午化学老师发化学题卷子,在举手要卷子的学生中惟独不给李同学,李同学对老师说自己交了试卷费,化学老师说:“我给你白纸。”

  李同学的家长李先生说:“孩子有错,老师出于善意轻轻打一下也没关系。实际上老师在课堂上真把孩子打疼了他才会急眼,之后又当着全班同学面不给化学卷子,再一次侵犯了孩子的权利,伤了孩子的自尊。”

  记者随后采访了这所学校,证实了事情经过。一位姓张的校长认为,这位学生不该用“我高兴笑就笑”来对付老师,老师的错误在于拿板子打了学生。“打学生肯定是不对的。”但这位校长同时强调:“这种打法是恨铁不成钢的打法,女老师打男同学,跟母亲打孩子没什么差别”,不是体罚。

  化学老师认为,学生得守学生本分,对老师应有起码的尊重。自己教了20多年学生,象李同学这样无礼的还是第一次遇到。他“高兴笑就笑”,这不是挑衅吗?老师维持纪律是对所有学生的公平。自己身体不好,手无缚鸡之力,打李同学纯系开玩笑,也就两下,自己都没在意这个问题。而李同学却把自己的手都捏肿了,到现在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说。

                                      
  众说纷纭 老师、学生孰是孰非  

 

 

 

 

   
一群孩子快乐地打篮球
         
放学后的学校门前

  老师打骂学生在当前中国教育界并不鲜见,大多数情况下学生选择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但是这一次不同,李同学将打他的老师推下神圣的讲台。这一举动因为“离经叛道”引起人们的深思。
  小学六年级学生小赵、初一学生小阎、高二学生小王都认为,老师拿木板当这么多同学面打学生不对,但是学生作为晚辈不应把老师推下讲台。本来很简单的事,如果双方互相理解一些,有话好好商量不至于有这样的结果。

  高一女生小纪说,老师打学生得看老师出于什么心态,有的老师工作不顺心,看学生不顺眼,就把气撒学生身上,学生稍犯点错就会受到老师体罚。还有老师是恨铁不成钢打学生。但学生还手打老师也比较恶劣。如果老师打学生伤害到人格的时候,可以告诉爸爸妈妈,让爸爸妈妈找老师谈谈。实在不行可以上法庭,但这种做法会影响学校名声,自己也没办法再呆在学校里和面对老师,所以只有利弊衡量好了才能拿起法律武器。

  家长们对这一现象看法不一。在政府工作的马女士认为,孩子有孩子的难处,家长有家长的难处,老师有老师的难处。在这件事上,得看老师是为了宣泄自己的情绪呢还是为孩子好。如果是为孩子好,有些方式可以理解。教师言传身教,打学生肯定不对,完全可以采取更好的做法,比如课后叫出去谈等等。现在的孩子心理承受力很不同,学校应鼓励教师多探索一些适合不同孩子的教育手段。作为家长从孩子心理健康的角度,应该培养孩子的心理承受力,打两下骂两句当玩笑过去就得了。如果自己遇到这种情况,会去跟老师谈。

  同样是初中学生家长的吴先生则对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感到震惊。他说,哪怕学生有再大的错误也不可以打,家长都不能随便打骂孩子,何况老师?当然,学生对老师也不应该还手,用胳膊挡一下,正当防卫是可以的。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人与人关系强调平等,政府、企业都在转变观念,教育更应转变观念,教师不仅是教授学生知识,更重要的是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教师这么轻易就拿板子打学生,说明她的职业道德存在问题。这样的人培养出什么样的下一代真令人担忧。

  一位姓李的学生家长说,一个教龄20年的教师被一个16岁的孩子羞辱,说明这位教师已丧失了学生对她的尊重和敬意,也说明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我们讲以人为本,恰恰教育扼杀人性。有的教师不知道怎么去关怀学生、爱学生,学生没体验到爱,又处于容易走极端的年龄,心理已然扭曲,找不到正常合适的渠道渲泄,才会这样公开地羞辱教师,向教师的权威挑战。更可怕的是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也不是一个偶然的事件,而是教育的集体无意识。

  对此,一些教育工作者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在一所示范高中任教的白老师认为,现在当教师确实越来越不容易,学生越来越难教,学生对老师的感情越来越淡,一些学生认为老师为自己付出是应当应分的,丝毫没有感恩心理。教师也是人,也有心理不平衡的时候,要求教师以人为本尊重学生是对的,但在课堂上确实有发急的时候,这时作教师的就得克制自己,如果不冷静就会发生问题。

  一位姓胡的小学校长认为,无论学生有什么样的错误,老师打学生都是不对的。孩子都是在犯错误中成长,学生没错还用教育吗?如果是我的学校出了这样的事,我会让教导主任带着老师代表学校向家长承认错误,争取家长谅解。老师有高姿态的话,家长一般都会很自觉,哪个家长愿意得罪老师呵。学生有权利捍卫自己的尊严,也许他的方法不太正确,可以引导他。

  几位教育工作者都谈到,教育有情境化的问题。如果老师平时以学生为本,和学生感情很好,在特定的情况下气急了打一下学生,学生往往可以理解老师,但如果平时没有亲情联系,师生沟通不够,学生就很难理解老师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别说打学生,说话重一点都可能引起学生的强烈反应,所以做老师要特别了解学生。

  曾在美国留学的刘博士既是家长又是教师,他说,在美国很少遇到这样的问题,因为美国的法律很严密,孩子会说“你打我我要告你”,父母打孩子都不行,因为打人是个严肃的法律问题。而中国传统有师道尊严观念,人们法律意识不强,但作为教师也不能想打就打,毕竟打学生不仅伤害学生身体,还伤害学生心理。我们不鼓励学生在挨打的时候动手打老师,但学生在受到严重伤害情况下,为避免受到进一步伤害动手阻止老师的打人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专家支招,如何减少师生纠纷  

     
   
儿童心理学家对师生纠纷表示忧虑
 

  “教师打学生,学生反抗”看似偶然,实则暴露出我国目前教育的共性问题。全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总课题组组长、大连海军舰艇学院教授王加绵指出,体罚学生的行为是对教师形象的一种亵渎,对未成年人身心的一种伤害。对个体来说,它所造成的心理创伤可能终生都难以平复;对群体来说,眼前的事实可能导致学生们对学校德育的怀疑以及整个社会的不信任感。

  王教授认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决不仅仅是师德低下这么简单,应当看到,今天的教师们,尤其是毕业班的教师压力过重,导致许多教师心理健康方面存在问题,是产生这一现象的深层原因。而体罚学生不过是教师宣泄内心压力的一种方式。据抽样检测,目前51?23%的教师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其中,2?49%的教师已构成心理疾病,心理障碍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职业人群。这不能不发人深省。同时,初中生正处在青春期,青春期就是一个反抗期,内心的矛盾与升学压力使得他们高度焦虑。据抽样检测,35?3%的中学生存在心理问题,其中,5?3%的学生已经构成心理疾病。

  为此,专家提醒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加强师德教育的同时,把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摆上重要议程。建议成立区域性的教师心理健康协会,创办教师心理咨询中心,并在教师的资格考评中,增加心理健康考核项目;各类学校都要成立学生心理咨询室,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开展心理训练活动。此外,家长、社会也都应当为升学降温,为学生及教师减负。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温波律师认为,这个案例从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当前老师和学生、学校与学生并不是平等的。从法律意义上看,学校、老师与学生之间是一种教育、管理、保护的法律关系,而并非是一种监护或者委托监护关系。学生与老师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赋予的人格尊严权、身体权等一系列的权利。学生与老师作为学校的两方面的主体,应该相互尊重对方的这些权利。但鉴于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对于孩子的某些做法,教师作为理性的成年人应该予以宽容与谅解,绝对不能以任何理由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变相进行体罚。另一方面,学生也应该尊师重教,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诚恳地接受老师与学校善意的、友好的批评。

  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因为其智力、思想等均不成熟,因此,国家、家庭、学校、司法等应给予未成年人以特殊的保护。学校应该加强对老师的教育,树立尊重和保护学生基本权利的意识,坚决杜绝辱骂、体罚、殴打学生等现象,对老师的某些违法行为,应该进行批评、教育、整顿。教师应通过尊重学生身体力行教育学生尊重他人。

  大连律师金溶冰提出,在学生和教师方面,我国现有的法律主要是针对教师的,所以教师应注意,虽然说教育学生应当象教育自己的孩子,但学生毕竟不是自己的孩子,作为教师一定要超脱出来,应严格把握这样的原则:第一,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打学生;第二,也不能对学生用羞辱性语言;第三,不能轻易剥夺孩子上课的权利。如果不注意,随时可能给老师带来麻烦。从学生角度看,应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把法制课作为中小学生常识课的重要内容,让学生从小懂得一些和自己有关的法律知识,培养法制意识,学会维权的方法与策略。

  国家督学贾聚林、大连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允庆等认为,教育由命令文化转为对话文化,一些教师显然还不适应这一转变。必须在教师中树立起学生是主人,老师是配角,老师为学生服务的意识。《世界儿童权利公约》提出18岁以下儿童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儿童受到保护是成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儿童是具有潜在人格的人,应受到尊重。作为家长和学生,也应该理解老师。在国外,家长教育孩子很重要的一点是学会妥协地处理各种问题,我们的一些家长在面对教师伤害学生时,要么不敢讲,要么采取不合理的方式,缺少生活的艺术、人生的智慧。作为家长,当孩子受到来自教师的不法侵害时,应及时和老师、学校沟通,共同为儿童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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