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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个体煤矿瞒报事故是因违规生产、操作不当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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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3月29日 16:18: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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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辽宁频道3月29日消息(记者王炳坤 任鹏飞)辽宁阜新“3·18”重大煤矿瓦斯事故调查组29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18日发生在阜新市东梁镇东方一矿的6人死亡、10人重伤的瓦斯爆炸事故,是因该矿在停产期间违规组织生产,放炮采煤时操作不当引起的。
据调查组介绍,事故发生在阜新市小煤矿停产整顿期间。东方一矿在停产整顿期间以矿井维修为名,私自组织部分工人下井生产,事故发生时井下矿工多达52人。
事发当天,工人们在东方一矿西翼区5号工作面进行放炮采煤时,由于炮泥封堵不符合要求,放炮时产生了火花,炸穿了保护煤柱,使5号工作面与东方一矿原有的一个采空区连通,采空区内瓦斯涌出,遇火花后引起爆炸。
矿难发生后,东方一矿没有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而是自行救人,私自转移遇难矿工遗体,篡改工作记录,并与当班工人统一口径,应付事故调查。直到19日下午有群众向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阜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举报后,这起事故才被发现。
目前,东方一矿矿主项方树等涉嫌重大事故责任和事故瞒报的当事人已被刑事拘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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