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学杂费 大连比国家要求提前半年实施
|
 |
 |
| www.LN.XINHUANET.com
2008年03月04日 13:53:45 来源:新商报
|
从这个学期开始,我市城市学生和农村学生一样可以享受免杂费的义务教育了。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杂费标准按照《关于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实施意见》执行,即初中每生每年240元,小学每生每年170元。全市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免收杂费5000余万元。据了解,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此项重大举措,比国家的要求提前半年。
事实上,城市学生学杂费主要用于学校运转。我市某中学校长对记者说,“学校收取学生的学杂费主要用于支付学校电费、水费、日常维护费等,特困孩子家庭免去的学杂费是由政府‘埋单’的,如果全部取消了这部分学杂费,学校的基本开支可能得依靠政府资金。”
记者了解到,各区市县要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公用经费按规定标准全额纳入本级预算,市财政予以一定比例经费补助。公用经费标准不得低于《关于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的标准,即小学每生每年390元,初中每生每年530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实行市县两级财政分别列支、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市财政给长海县、北三市补助80%,给金州区、旅顺口区补助40%,给市内四区和开发区补助20%。
记者徐阳
|
①
|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 ②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 ③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