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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在线]大连海关支持大型造船企业资金流转 |  | | | | | 新华网辽宁频道 (2005-04-03) | 稿件来源:国际在线 | 大连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东北地区最大的造船企业,2004年国家调整政策,改以往要求两企业对部分进口设备先行缴纳进口税款待免税表补发后再申请退税,为先缴纳保证金待免税表补办后再退还保证金。退税工作由于涉及多个单位往往需要2到3个月时间,而退还保证金则当日即可完成,从而避免了企业积压大量资金。但由于两企业对相关规定不够了解,其部分货物仍按以往方式通关。大连海关主动与两企业沟通,建议两企业对于“后补免表”的货物实行具保通关,待免表补办后再办理核销手续。据统计,今年1-2月份该关以具保通关形式共收取两企业保证金2470.4万元,目前已及时退还了1153万元。 对于两大国有造船企业以往的退税工作,大连海关简化审批程序,提高退税工作效率。据统计,今年前两个月海关共办理两企业2004年退税业务113笔,累计退税金额3207.6万元,分别占海关2004年退税总量的69.3%和34.1%。大连海关高效率的退税和保证金核销工作加快了企业的资金流通速度,受到两大造船企业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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